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签定 发表时间:2005-02-04

在1月27日举行的公司安委会会议上,何则济总经理代表公司与电解铝分厂、加工分厂、氟碳公司、动力能源公司四个生产单位签定了200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单位领导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依法承担起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内部公司、分厂及所属有生产班组建制的部(室)均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行政一把手均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应确定一名分管安全领导以协助一把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对分厂(内部公司)的《责任状》考核采取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和公司安全部门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南铝成立以公司副总经理陈俊敏为组长的责任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的组织工作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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